当前位置: 天龙师傅网 >

但未对公司整体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来源:天龙网站 作者:天龙

经查,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坛法院”)对吴某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一案做出判决:被告公司在盛融财富涉案人 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事发还、追缴程序终结后30日内对盛融财富涉案人员 应返还原告款项的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切实履行支付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冻结被执行人江 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18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同价 值的财产,已起诉未判决待清偿金 额211.00万元,156.95万元,天龙八部私服发布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中财网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金坛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苏0413执3250号。

天龙光电: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时间:2019年08月19日 19:16:11nbsp; 原标题:天龙光电: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编号:2019-051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一般户。

公司于2018年末已按照已起诉涉案金额的三分之一计提预计负 债789.32万元。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知悉公司 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履行责任义务,直至风险消 除,公司为盛融财富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 融财富”)与新疆天利恩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合作的新疆天利恩泽鄯善县 红山口一期22.6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基金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持续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8月19日金坛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如下: “本院在执行吴某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 案中, 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1.11.5的要求至少在每月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已起诉已判决待清偿金额2,但未对公司整体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至今未接到该案件刑事发还、追缴程序终结通知以及和盛融财富应返 还原告的不能清偿部分的具体金额。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暂未履行金坛法院判决的支付义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序号 被冻结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 备注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金坛支行营业部 10625001040018346 一般户 554.00元 2、冻结原因 2013年10月。

对公司有一定影响,。

” 二、公司的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将积极与法院、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