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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每天网游不超一个半小时 新规定根据年龄提供付费服务

来源:天龙网站 作者:天龙

  国家新闻出版署最近印发《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天22:00-8:00禁玩网游,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工作日每天不超1.5小时。

  《通知》规定,网络游戏平台不得向8周岁以下用户提供付费服务。同时,还对网络游戏平台对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时段、时长、付费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同一网游企业提供的付费服务,未满16岁网游充值不得超200元/月,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50元。

  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负责人就《通知》表示: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业发展迅速,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出现部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生活,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他表示,《通知》充分体现社会效益优先、未成年人保护优先的原则,提出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明确了网络游戏行业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应遵循的原则和规范。《通知》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游戏管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具有重要意义和切实作用。

  作为游戏行业中的头部企业,三七互娱表示,未来也将切实落实《通知》中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并完善公司层面保护未成年人系统的建设,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通知》共提出六方面举措,一,实行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二,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三,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四,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五,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六,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其实早在2007年,新闻出版总署等8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但是,从具体实施情况看,网络实名认证和防沉迷系统并没有得到严格落实。

  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未成年人可以方便地获得成人注册的账号。

  因此,切实建立防沉迷系统,需要监督游戏运营方,对每个登录游戏的用户进行人脸识别,与此同时,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控制孩子的上网游戏时间,并加强教育、引导。

  另一方面,此事离不开监护人的监督,没有监护人的有效监督约束和陪伴陪护,有关制度的落实必然会大打折扣。